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技能人才激励工作,充分发挥工匠人才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根据《大连金普新区聚集人才十项重点政策》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以工匠雕琢之美,筑金普奋飞之梦”2020年“金普工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省考察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区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以服务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以增强新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主线,以政策激励、典型引领为手段,以企业生产、操作一线岗位工匠技师和其他领域优秀高技能人才群体为基础,评选一批具有精益求精、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等职业精神和优秀品质的“金普工匠”,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善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二、参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金普工匠”按照能力水平和对新区发展的贡献情况分为“金普工匠之星”和“金普工匠能手”两个层级。
2020年,在全区企业技术工人中选出10名“金普工匠之星”和200名“金普工匠能手”。推荐申报“金普工匠”的高技能人才,须在我区企业一线生产、操作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性工作,在我区社保缴费累计满三年(以在我区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具有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或同等技能水平,或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中“金普工匠之星”应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或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评人员需被所在企业认定为工匠技师的技术工人,工匠技师由企业自主评定和动态聘用,评定数量和聘用期限由企业自行确定。
(二)参选条件。各单位要按照下列评选条件,推荐“金普工匠”候选人员:
1.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在工人队伍中体现出先锋模范作用。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3.诚信友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4.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精湛技术、过硬本领,了解和掌握本职业(工种)的国际先进操作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专长在本单位所在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5.勇于带头攻坚克难,具有带领团队解决生产操作一线疑难杂症、解决实际问题的经历;热心参加和积极承担为技能人才、身边职工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的传技带徒培养任务,体现出带头作用。
6.承担企业科研生产的关键任务,在工艺技术攻关、核心技术改造、自主发明创造或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中取得显著成果,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造的产品能够体现中国制造的质量品质,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降低能源消耗、保护资源环境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推荐参加“金普工匠”评选: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失信记录的;
2.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重大责任事故,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不适合推荐评选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材料。疫情期间各单位推荐“金普工匠”候选人员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pdf版:
1.《金普工匠申报表》;
2.候选人事迹材料;
3.《金普工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按推荐顺序填写);
4.职工代表(5名以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公示结果;
5.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pdf版(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原件pdf版。
6.报送材料的真实性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或个人签名的pdf版。查询的参评人员无失信记录pdf版和个人签名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pdf版。
三、工作安排
(一)推荐阶段(3月20 日-4月2日)。由企业组织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择优推荐。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推荐材料。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
(二)审核阶段(4月3 日-4月9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确定“金普工匠”推荐人选。
(三)评审阶段(4月10日-4月15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四)公示阶段(4月16 日-4月24日)。将评审结果在金普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情况,对拟定“金普工匠”人选报新区管委会审定后公布。
四、奖励待遇
对“金普工匠之星”一次性给予12万元奖励,可在金普新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设立“金普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推荐参评“大连工匠”等市级、省级等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可作为劳动模范等先进模范人物评选的优先推荐人。
对“金普工匠能手”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鼓励支持赴国外进修学习,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信息录入新区技能人才库列为储备人才,作为国家、省、市等职业技能大赛代表选手的储备和选拔对象及省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的推荐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金普工匠”评选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新区总工会,会同新区组织部、新区宣传部、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新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和审核工作,切实把德才兼备、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业内认可、社会认同的“金普工匠”评选出来。
(二)严格评选考核。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要严格把握评选推荐标准,严把初审关,从严执行推荐程序。严禁人选身份、业绩、成果、荣誉、数据等造假,一经查实即永久取消参评资格;对已确定为“金普工匠”的人员取消资格,追回已发放的一次性奖励,不得再申报参加“金普工匠”评选。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大力宣传“金普工匠”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扩大社会影响力,让争做工匠成为技能人才的新风尚、新追求,大力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推动大连“两先区”建设提供强大的技能人才支撑。各单位请于4月2日前,将“金普工匠”推荐材料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立新、何佳芮(新区就业和社保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5891561
电子邮箱:jpgj2020@163.com
附件:1.金普工匠申报表
2.金普工匠推荐材料要求
3.金普工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