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引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大连市“海聚计划”引智政策,进一步发挥引智工作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引智项目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海聚计划”市级引智项目的征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全面提升服务重大战略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海外优秀专家在开展前沿领域研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聚焦核心关键技术、全面服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为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突破和应用,培育新兴技术和产业发挥独特作用。
(二)着力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鼓励引智单位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大力引进重点领域内高端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专家引进的规模、层次、结构向“高精尖缺”聚焦,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引智成果绩效导向。推进引智项目评价机制改革,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准确评价海外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要以建立科学有效的引智成果发现、培育、评价和推广机制为核心,逐步实行经费支持与成果转化应用挂钩,加大对效益高、前景好、推广价值大的成熟引智成果的推广力度,促进引智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领域
1.人工智能及其相关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未来型产业。
2.先进装备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生命健康、精细化工、现代农业等先导型产业。
3.集成电路、新材料、交通装备、节能环保、文化与科技融合、现代服务业等我市其它重点产业领域。
(二)重点方向
1.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的技术合作项目。
2.与日、韩两国开展的技术合作项目。
3.与俄罗斯及其远东地区开展的技术合作项目。
4.与意大利、爱尔兰等欧盟国家开展的技术合作项目。
5.与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相关的技术研发项目
6.符合我市重点发展战略需求的其它重点方向项目。
三、项目类别
2020年度“海聚计划”市级引智项目主要依据引智项目所处产业领域及项目技术水平,引智单位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项目专家层次及专业技术能力,项目专家与引智单位合作深度,项目预期提升引智单位经济效益及行业技术水平,引智单位的引智资金持续投入能力,以及引智单位引智工作基础、引智成果示范推广能力和效果等一系列重要指标,将申报项目评定为重点、专项、常规及成果示范推广等4类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在我市登记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规范的企事业单位。
2.有具体的海外专家引进计划,并能同时配备充足的中方技术团队配合海外专家开展研发工作。
3.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
4.对所申报的项目具有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能力。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信用良好。
6.申报单位性质是中外合资企业的,中资出资比例须大于51%以上(含51%)。
(二)海外优秀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上享有较高声望的科学家、知名专家、学者。
2.在海外知名企业担任过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级人才。
4.在海外科技专项、工程建设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5.海外高校、科研机构等教育科研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海外优秀专家。
7.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年龄以申报截止期为计算依据),特别优秀且身体健康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的,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和路径。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申报的各类项目(含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统一使用国家外专局《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资助类型”选择“省级资助”)。已完成系统注册的申报单位请按系统要求填报项目信息;未完成系统注册的申报单位需完成注册,经市科技局审核、国家外专局审批后方可填报项目信息。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5月8日。
(二)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正式完成提交后,导出项目申请书,A4纸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市县引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一份交区市县引智主管部门备案,两份由各引智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备案。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
(三)项目申报单位注意事项。各申报单位要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要及时、准确、完整填报系统项目信息,严禁虚列虚报,并按属地化原则报当地引智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单位是市级引智项目的实施主体,应按申报计划要求严格组织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生企业名称变更、合并、重组、搬迁以及项目无法推进等情况,应及时报市科技局备案。
(四)各地引智主管部门注意事项。要加强对辖区项目申报单位的前期调研,对申报单位的海外专家引进情况、项目承载及科研能力、企业运行及财务状况、社会领域信用状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报告)等方面信息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并向市科技局统一出具推荐意见,同时要密切跟踪申报项目的推进实施情况,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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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