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孵化载体:
根据《大连高新区聚集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大高管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发挥孵化载体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现启动2021年度创新孵化载体扶持申报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 申报孵化载体为市级科技部门备案、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级备案的科技企业加速器。
2. 申报相关数据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区内省级以上政府备案管理的瞪羚类企业、独角兽类企业,为2019年1月1日以后通过的。
3. 申报孵化载体只能申报备案、认定相关范围内的数据和内容。
4. 申报孵化载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弄虚作假。
二、 受理时间:
通知公布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20个工作日)。
三、 联系方式:
三创中心创业服务部:庄苏阳 84795870
张海洋 84799921
01附件1-大连高新区孵化载体评价指标体系考评管理办法(暂行).rar
02-14附件2-大连高新区孵化载体评价指标说明及申报材料(暂行).rar
大连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