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金普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度第二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下企业部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金普新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项目实施基本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项目已取得相关认定资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存在科技信用不良记录;
(2)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正常经营;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5.保税区和普湾经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该申报批次项目不包含保税区、普湾经济区企业。
三、受理机关与时间
受理科室: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科
受理人员:徐向前,联系电话:88530212
材料报送地址: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3号楼307室
统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1年2月2日至2月7日
四、有关说明
⒈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新区将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项目。
2.受理机关接受申报单位的电话咨询和现场答疑,是项目申报、受理及评审的管理部门,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代理。
3.社会各界可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新区科学技术局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88530212。
此通知。
附件1:申报指南.doc
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关于收取科技计划项目补助收据的相关要求.doc
附件4:2019年金普新区第二批高企补助资金登记表(首次认定规下企业部分).xlsx
大连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