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助力金普新区实施“科技抗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百城百园’行动计划”,根据《金普新区2021年“百城”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金普新区“百城”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金普新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及项目实施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报企业有逾期未验收或验收为不合格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存在科技信用不良记录;
(3)申报单位近2年连续获得区级项目类科技计划支持(补贴类除外);
(4)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5)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新区科技类项目。
二、申报方向
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发、规模化生产。重点支持抗击和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生物药物、重要生物威胁病原体疫苗研发品种、抗体偶联等治疗性抗体药物、蛋白质和多肽药物、血液制品等领域。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处于产业化中后期;
2.项目在执行期内新增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
3.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实施截止日期应在2021年内;
4.项目支持方式为后补助。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020年度财务报表;
(3)项目研发投入证明;
(4)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
(5)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选报材料)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材料准备,采取纸质报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项目申报应按其隶属关系,由其行政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功能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审查推荐意见。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须直接向新区科技局报送申报材料。
六、受理机关与时间
受理科室: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创业科
材料报送地址:金普新区管委会西侧楼305室(金马路199-3号305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曾建、刘名
联系电话:0411-88530219/88530205
七、有关说明
1.申报单位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新区三年内不受理、不推荐该单位项目申报。
2.申报材料应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或邮寄)至金普新区科技局。
3.受理机关是项目申报、受理及评审的管理部门,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代理。
4.社会各界可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向科学技术局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88530219。
此通知。
大连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