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大连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征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依据、原则与范围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文件要求,引导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简政放权、激发活力,聚焦重点、突出绩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项目需求征集:

(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围绕人工智能及其相关新一代信息技术、精细化工、先进装备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生命健康、现代农业等未来型、先导型产业,支持高校院所开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已取得一定研究基础,与我市企业开展了产学研合作,能为解决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提供理论支撑、破解关键科学原理、机理机制的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包括依托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设立的科技创新基地(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可申报2项,其它单位限报1项。2018、2019年已获得市级研发资金支持的创新基地不得申报。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支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包括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和技术市场建设,以及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扶贫项目等。

    (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跨区域研发合作和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研发活动以及“百城百园”行动。“百城百园”行动项目仅限于高新园区和金普新区所辖的单位申报。
   二、有关要求?????

1、项目需求征集组织工作。区市县及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等归口管理部门,围绕征集依据、原则和范围,负责组织征集、整理、汇总和推荐引导资金需求项目。

    2、在线填报项目需求。请各项目需求申报单位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于5月8日前完成在线填写引导资金项目需求征集表(见附件1)工作。

    3、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项目推荐。请区市县及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所归口管理单位在线填写的“中央引导地方资金项目需求征集表”(附件1),将拟推荐的引导资金项目需求整理、汇总成“中央引导地方资金项目需求征集汇总表”(附件2),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形成PDF文件,于5月15日前将上述PDF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ghptc9827@163.com。

 4、为体现简政放权、放管服效相结合的改革精神,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征集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入库和遴选组织实施的管理方式。2020年5月8日18:00以后受理的项目,列入下一批引导资金项目遴选范围。

 

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处 联系电话:0411-39989828

                      

附件:1.大连市中央引导地方资金需求表.docx

     2.大连市中央引导地方资金需求汇总表.docx

                            

                                大连市科技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