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科技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155号)精神,市科技局根据《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管理办法(试行)》(大科社农发[2018]129号)面向全市组织申报本年度科技特派团,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参加科技特派团的特派员为市科技局登记的科技特派员;
2.每个科技特派团为10人以上,设团长1名,每名科技特派员只能参加一个特派团,不得重复参加。
二、工作程序
1.科技特派团自愿申报,由团长所在单位组织推荐 。
2.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部门,
各相关单位负责申报科技特派团的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技特派团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认定的科技特派团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局党组审定后进行登记备案。
三、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市科技局网上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纸质相关材料根据通知采取邮寄形式报送。
2.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5。
联系人:邹靖白 电话:39989856
技术支持:张俊华 电话:18340837680
特此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