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组织好高新区企业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现将市工信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企业,认真研究,积极准备申报材料,于5月20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U盘一份)报经济发展局产业发展科。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