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现就2021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包括为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内容。培训的具体对象是: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育类型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

 

  (一)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

 

  二、培训内容

 

    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农民培训需求为落脚点,建立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和能力拓展课等模块化课程体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

 

  1、经营管理型培训。培训内容以农业生产及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与物流、农产品贮藏加工技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为主。

 

  2、专业生产型培训。培训内容以种养生产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高产适用关键技术、病虫害防治、科学施肥、自然灾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政策等相关知识为主。

 

  三、申报条件

 

       1、农业职业技术学校、农技推广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均可报名申报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

 

  2、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具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较强的组织农民能力和三年及以上的农民培训经验。

 

  5、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近3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6、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

 

  四、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请于2021年5月28日17点前,将《2021年普兰店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请表》,报至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615室(世纪路中段1号)。

 

  2、培训机构提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的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历年培训农民合同或协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以上证件的同时,需提供合作社规模、入社会员数量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在提供证书原件的同时,提供复印件3份。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报名截止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考核。

 

  2、根据考核结果,区农业农村局择优选择1-2家培训机构承担今年我区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对入选的培训机构将在大连普兰店门户网站(http://www.dlpld.gov.cn/)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与培训机构签定《2021年普兰店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合同》,确定培训人数,开展培训工作。

 

  联系人:辛士峰;联系电话:

 

  附件:《2021年普兰店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请表》

 

                                    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