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资金配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大科财发〔2018〕168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配套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配套支持项目(课题)是指在2018年、2019年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或科技部立项批复,并在大连本地实施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与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课题),按照2019年国拨经费实际到位数(核定数)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二、项目(课题)单位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具体办理配套资金申请事宜,并将配套资金申请材料送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三、直接通过市科技局申请配套资金的单位请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按照模板格式在线填写“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大连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申请表”,同时上传科技项目批文、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等附件的扫描件。申请配套资金时还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二份)。
1、《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大连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申请表》(在线填写后打印并签字加盖公章);
2、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或科技部下达的科技项目批文、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
3、项目拨款通知书或拨款文件复印件、到款凭证复印件等。
四、请于2020年2月14日前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1室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处 39989828
附:1.大连市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资金配套实施细则(试行).pdf
2.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大连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申请表.doc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