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补助实施细则》(大科财发〔2019〕23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省创新平台补助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补助包括新批建平台补助和国家平台评价评估补助两部分内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其中,新批建平台指2019年正式批准组建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平台评价评估指参加国家科技部组织的定期评价评估并于2019年公布评价评估结果(符合相应补助标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二、符合补助范围的新批建平台依托单位,请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按照模板格式在线填写“关于申请2019年国家、省科技创新平台补助资金的函”,上传平台认定或组建文件等附件的扫描件,并报送科技创新平台补助资金申请函(加盖公章)、平台认定或组建文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
三、符合补助范围的评估类国家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请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按照模板格式在线填写“关于申请2019年国家科技创新平台补助资金的函”,上传平台评价评估结果证明材料等附件的扫描件,并报送国家科技创新平台补助资金申请函(加盖公章)、平台评价评估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
四、请于2月21日前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1室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处 39989828
附:1.大连市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补助实施细则.PDF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