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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4.28

为完善市发改委会议决策程序和规则,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以下议事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会议组成人员

党组会由委党组成员出席。

会议内容

会议主要研究讨论并决定事关全局的党务、行政工作等重大事项,包括:

1、 传达、学习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议和指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 需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的重要问题;

3、 讨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

4、 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设置和干部任免、人员调配、考核奖惩等事项;

5、 机关党务、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计划生育工作;

6、 重大行政事项开支和主任办公会议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其它问题。

会议组织

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每季度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委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讨论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并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3、研究政务工作的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研究党务和人事工作的会议,由人事科长列席,并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办公室、人事科协助委党组抓好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二、主任办公会议

会议组成人员

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参加,主要负责人指定部分副县级人员和办公室主任列席,必要时由主持人确定吸收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涉及全局性、方针政策性的重大问题;

3、研究重点项目审批、转报;

4、讨论制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和意见;

5、研究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及重点;

6、讨论向上级请示、汇报的有关重要事项;

7、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8、研究机关自身建设、有关行政问题及其它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会议组织

1、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主持召开,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办公室主任征集汇总后报会议主持人确定。

2、会议的通知、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纪要经主持人审核签字后印发有关科室和委属单位落实。办公室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专题协调会

会议组成人员

专题协调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内容

1、研究处理需委内有关科室共同办理的重要问题。

2、协调解决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专项事宜。

会议组织

1、会议由主任或分管副主任主持,需要时召开。

2、会议商定的工作任务,会后由分管副主任和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安排落实工作。

四、会议要求

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党组书记、主任的要求,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各科室和委属单位需要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应事先做好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分管主任审查后,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提交会议讨论。需提交委党组会议研究的人事或党务工作议题,会前由人事科负责通知党组成员,并在会后向缺席的党组成员通报会议情况。

与会人员汇报要开门见山,简明扼要把问题阐述清楚,不要超过预定时间。讨论问题时,与会人员要站在全局和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集中精力考虑问题,发言要客观公正,抓住重点,言简意赅,有明确的观点和意见。会议按原定议程进行,一般不追加议题。

会议决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集体决定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委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及时通知并督促有关科室和委属单位办理,必要时编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签。专题协调会议由有关科室负责组织,会议确定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或主任办公会议通报,必要时编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签,确定事项由有关科室负责落实和督办。

主任、副主任及各科室负责同志要服从全委的统一安排。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进行期间,与会人员不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提前退席,不得随便出进。非与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议室找人,如有特殊情况可通过办公室安排。

与会人员应严守会议秘密。凡属会议讨论的秘密事项,与会人员不得擅自传达和扩大知悉范围。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与会人员要妥善保管,必要时会议结束后交办公室统一保管或销毁。

会后及时整理会议决定事项,督促承办科室、单位及时办理,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主任汇报,以便领导了解办理情况。会议记录要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年终归档,因工作需要查阅记录的,需报党组书记、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