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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19

梁政办发〔2017〕4号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县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驻梁各单位,各企业:

县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全面加强税收管理,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是地税机关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地税机关应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和税收制度的变化,持续不断强化征管基础建设,优化税收管理手段,落实税收保障机制,全力推动税收收入规模稳定增长。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地方税收管理,提高地税收入规模,根据当前税收管理现状和工作需要,经县局党组研究,提出以下加强管理的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

规范征管基础数据管理

税收征管数据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深入开展异常数据整改工作,提高基础信息登记完整率、准确率,确保行业类别、员工数量、股东构成、核算方式、税费种认定、联系方式等数据信息全面、准确,为开展日常管理、服务、评估、检查提供数据支持。深入开展基础信息比对工作,确保国地税报表种类、纳税期限、会计制度备案等基础信息的一致性,逐步实现国地税部分涉税信息互通。

加强户籍管理和征管巡查

税务登记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基础。强化非正常户管理,与国税开展非正常户比对,采取限量供应发票、发布非正常户公告、信用等级降级等措施进行惩戒,合力解决双方非正常户信息差异,防止纳税人利用非正常状态逃避纳税义务。联合工商部门集中清理连续两年未申报的“僵尸企业”,在核实情况基础上分类规范处理。完善征管巡查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日常征管巡查,做好巡查台账登记和监督,对纳税人实行动态监管。

协同征管规范和纳服规范

全面部署、同步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按照“简便、易做、高效”原则梳理日常工作流程,定期召集管理、征收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前后台日常运转过程中出现的衔接问题,统一业务执行标准、流程;开展两“规范”协同维护,及时对业务内容及表单进行更新和维护。达到既方便纳税人,又降低税收管理成本的目的。

全面强化纳税申报管理

从提高期内纳税申报率和逾期申报处罚率两个方面,全力提高纳税人的申报遵从度。采用短信提醒、QQ群发布申报期限等信息化手段提醒纳税人按期申报,减少人工催报等简单重复性工作。加大对逾期未申报的处罚力度,同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公告。强化申报质量管理,采取事前辅导、事中监控、事后比对的方法,重点对零申报、虚假申报等风险点开展核实,对非正常原因零申报等异常申报纳税人根据情况降低信用等级,确认为重点辅导对象;对虚假申报纳税人启动评估、稽查程序,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深化风险管理突出评估

进一步落实风险管理,突出纳税评估在风险应对中的重要作用。开展风险分析比对,定期采集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土地与房产税源数据、国税部门缴税数据、财务报表数据等信息,运用风险分析方法进行深入分析比对,主动发现纳税风险,实施风险分级分类应对,对低风险纳税人实施纳税提醒、纳税辅导、调查巡查;对中风险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对高风险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开展综合纳税评估,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的纳税申报质量,综合利用第三方信息进行多角度风险比对分析,参照行业标准以及同类企业能耗平均值、平均利润率和平均税负等指标,进行真实性和准确性评估测算。加强评估成果增值利用,“以评促管,以评促查”,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将部分重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督促管理;定期整理归集评估中发现的涉税风险、征管薄弱环节等问题,形成征管建议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和稽查部门,督促主管税务机关加强管理,为稽查部门查处行业税收违法案件提供方向和重点。

全面登记分类清理欠税

依法规范纳税行为,督促纳税人缴纳欠税。做好欠税登记和确认,在确定欠税类型、所属期间的基础上,实行系统、台账双重管理。加强欠税分析,根据欠税金额和原因进行分类管理,督促纳税人制定清欠计划和个性化清欠方案。定期开展欠税清理,依法落实欠税公告、信用等级评定、税收保全、强制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参与企业清偿债务等清欠措施。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合作,共享欠税纳税人信息,共同督促欠税纳税人及时清缴税款,对恶意欠税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与物价部门的合作,对欠税清理中难以确定价格的财物,根据有关规定由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价格认定。

二、进一步优化税收管理

深化单税种管理

1、夯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重要的地方级税种,应及时对房屋和土地等税源数据进行管理更新。按照总局《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引》和房产税政策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日常税源更新,通过案头分析无形资产同比增减与土地总面积同比增减的一致性,实地巡查比较税源登记和实际数据的并解决差异。通过开展政府主导下的综合治税专项整治进行集中管理更新,对全县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全面普查清理、更正数据。通过深化和国土资源部门的“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进行合作管理更新,双方交换数据建立动态税源数据库,以地控税将权属登记面积与税源明细申报面积进行比较,查找城镇土地使用税风险点和漏征漏管户。通过应用执法360系统税源管理功能进行监控管理更新,及时对两税收入进度和同比变动情况进行监控,开展分析核实并做好区别应对。通过对房产土地信息的维护更新,掌握应税房产土地的交易信息,加强对买卖双方应纳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管理,堵塞房产土地流转环节的征管漏洞。

2、巩固车船税代收和委托管理

按照总局《车船税管理规程》规定,强化对财产保险机构履行代收职责的监管,不定期组织实施检查或抽查,督促财产保险机构按规定代收车船税。继续增加挂车车船税委托代征网点数量,减少纳税人往返次数,降低车主办税成本。规范减免税证明和车型目录管理,主管地税机关在申报期后对减免情况进行明细比对,对擅自减免行为进行查处,督促保险机构正确划分减征、免征和不属于征收范围的车辆。

3、强化耕地占用税协作管理

按照总局《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规定,与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先税后证”源头控管模式,定期开展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交换,以“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合作为基础,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政府主导下实行由土地储备中心履行农用地转用土地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同招、拍、挂取得的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政策接轨,加强有效控管。主管地税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实地核查享受耕地占用税减免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与纳税人备案的减免税资料进行核对,防止土地改变用途发生税收流失。

4、细化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

按照总局《印花税管理规程》和省市局规定,深化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在新办户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后,及时对印花税实行核定征收,严格执行核定程序;对已核定征收户的应税项目、计税依据、核定比例是否完整进行核对,对缺漏事项进行补充完善。申报期后对印花税税额和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相比对,和不动产合同、工程合同等第三方信息相比对,对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差异进行核实。对纳税人因异议或生产经营情况变化产生的重新核定需求,规范调整程序,严格核实确认后进行调整。

5、落实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

积极落实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和省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积极主动与国土、房管、规划、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土地转让信息,做好税源监控。规范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完善房地产项目管理台账,分类型预征土地增值税,定期开展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房地产项目管理比对分析;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督促应清算的项目进行清算,合理确定可清算的项目对象、清算时间,有计划的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6、深化个人所得税综合管理

个人所得税是营改增后地税管理的重要税种。研究管理方法,根据个人所得税不同税目各自征管特点,有针对性研究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方法。完善管理模式,按照个人所得税税制建设与征管改革发展方向,建立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为主要支撑、自行申报和委托代征为辅助手段、核实评估检查交互开展的管理模式,多角度强化个人所得税控管。分类管理税源,对工资水平较高的电力、烟草、医疗、金融行业等重点扣缴税源,扣缴人员较多的财政统发工资、员工规模较大企业等集中扣缴税源,对收入水平较高的股东、销售人员、高管人员和转让股权等高收入税源,对核算地不在我县和跨省来梁施工建筑安装作业人员等特别税源,开展差别化管理,构建点线面综合控管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局面。

7、规范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缴管理

全面规范预缴管理,合理确定纳税人预缴方式,落实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规定,强化预缴税款比例管理;规范跨省分支机构身份认定,严格所得税分配表和就地预缴管理,通过国地税合作,委托代征外来施工项目部所得税预分税款。加强预缴申报质量管理,申报期后对预缴税额和实际利润额进行比对,对虚假预缴申报进行查处;及时掌握企业所得税收入结构、进度和增减变动情况,对大幅增减变动进行原因分析,进一步总结经验或采取相应管理措施。重点做好汇缴管理,规范优惠备案资料报送,深入审核年度申报数据、项目、附报资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降低数据差错率;切实加强后续管理,申报期后分行业对收入、成本、费用、损失、优惠等项目进行分析,与财务报表和第三方信息进行比对;分级分类应对处理,对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或应纳税所得额异常变动等情况,以及资产损失、税收优惠、特殊性重组等重点事项和高风险事项,开展重点评估或检查。

实行行业分类管理

1、区分规模实行分类化管理

按照纳税人规模分类,采取相应的管理方法。对较大规模企业采取专业化管理,针对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税收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防范重大税收风险,引导企业提高纳税遵从度。对中小企业以行业分类为基础,相应采取查账和核定征收管理;开展税基维护、国地税种比对、国地税负比对等管理;强化第三方信息采集、应用,有重点地开展纳税评估和分类辅导。对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等零散税源,根据征管条件依法实施定额核定管理、委托代征管理。

2、重点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

确定一定数量较大规模的企业作为重点税源,建立重点税源生产经营税收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对重点税源从经济指标、税收指标、宏观税负等方面开展具体、深入、系统的税收分析,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预测税源变化趋势,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强化申报质量管理,在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工艺流程基础上,定期采集企业生产经营数据,深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税源变化及税款缴纳等情况,核实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避免出现重大税收收入风险。规范重点税源档案管理,按基本情况、征收入库、税源分析、重大事项等分类完善征管资料,实现对重点税源的专业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3、房地产项目实行一体化管理

按照省国地税《房地产项目税收一体化管理指引》要求,以国地税协同合作为依托,通过信息共享形成管理合力,解决建筑服务、房地产管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收管理风险。和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和完善涉税信息的传递机制,提高纳税遵从度。严格按照纳税期限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按政策规定做好地下车位储藏室租赁环节房产税征管,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预缴,土地增值税实施项目预征和管理,重点做好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和国税部门联合委托项目建设方代征各施工方税收,深入做好项目注销环节的各项税收清算。

规范重点事项管理

1、深化个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个税明细扣缴管理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管理质量的主要手段,应全力提升扣缴申报率和申报质量。规范税种鉴定,把好户源关口,规范财政统发工资以外的事业单位扣缴申报管理,做好事前管理。在全面推行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基础上,以催报催缴为重点,做好事中控制。以风险识别核实纠偏和典型抽查为切入点,提高扣缴申报人员信息、支付项目和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完整性,扩大支付人对工资薪金以外其他所得项目的扣缴明细申报,做好事后督导。不断规范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积极挖掘个人所得税税源潜力,为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积累数据。

2、规范落实税收优惠管理

按照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分类分项规范减免税管理,按核准类和备案类分别规范不同税种不同事项资料和程序的差别需求要求,严格划分履行核准和备案管理权限。以高度的政治性重视小微优惠政策落实,及时开展小微税收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宣传,积极做好小微优惠享受提醒和流程辅导,主动做好应享受未享受退抵税办理,准确统计、审核和上报小微优惠数据。按照企业改制重组政策规定,认真核实企业重组过程中有关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问题,做好专门服务和管理,协助纳税人正确执行重组优惠政策。开展后续管理,采取调查巡查、纳税评估、稽查等方式,对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进行核查,防止出现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却享受两方面问题。

3、逐步强化不动产税收管理

按照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规定,逐步强化房屋、场所等不动产出租税收管理。在政府主导下开展房屋、场所等不动产租赁综合治税专项整治,对城区房屋租赁和场所租赁税源全面进行清理、登记,规范房屋场所租赁市场税收秩序。规范二手房税收管理,结合二手房市场实际交易价格变动,及时调整系统价格系数,严格落实二手房优惠政策,加强二手房交易相关税收的管理。在房屋租赁、场所租赁和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中,对价格难以界定或征纳双方出现异议情况的,由物价部门价格认定机构对涉税财务价格进行认定。

强化重点环节管理

1、加强年报环节工薪扣除管理

继续实施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协同管理。按照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和个人所得税明细扣缴的内在联系,年度终了后,地税对所辖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对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或虚假个税扣缴申报进行调整或处罚;将个税明细申报数据传递至国税,由国税部门对受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个税明细扣缴申报金额进行比对,及时反馈比对结果和有关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和工作成果。通过比对,对金额差异较大的企业,国地两税合作开展实地检查。

2、加强股权转让环节税收征管

从源头上抓好对股权转让所得税控管,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保障作用,建立工商、地税股权变更信息传递制度。规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被投资企业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相关资料的管理要求,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加大股权转让所得税核定征收评估力度,对平价、低价转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由物价部门价格认定机构对房产、土地、构筑物等不动产价格或股权、专有技术无形资产进行价格认定。

3、加强注销清算环节税收控管

注销环节是税收管理的最后关口。进一步做好企业注销环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各税种的清理,着重做好清算环节企业所得税清算和股东财产分配个人所得税清算。对清算金额大、清算事项复杂的企业,成立各业务部门联合的清算小组,进行集体清算。关注企业清算后尚未处置资产的变现情况,综合各税管理要求,进行跟踪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税收保障

强化税法培训沟通

强化税法培训沟通,提高纳税人办税能力和纳税遵从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编制培训计划,各部门积极配合,定期开展对新办登记纳税人的入门培训,开展对分行业、分规模纳税人的分类培训,开展对征收管理和政策执行等方面的需求培训,开展对税收政策变化的专题培训。建设好梁山地税外部网站和梁山地税微信公众号,在税法知识、办税流程、涉税事项、信用等级各方面充实网站和公众号的内容;发挥好网站和公众号在对外宣传、服务等方面的平台作用,引导企业办税人员关注公众号,建立更加便捷的服务渠道,构建更加和谐的征纳关系。

积极推动国地税深度合作

推行国地税深度合作,进一步强化地税征管手段。以总局《国地税合作规范》为导向,认真梳理国地税合作事项,在户籍管理、税款征收、税收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户籍管理方面,实行国地税在税务登记设立、变更环节同步补录信息,在税务登记注销环节共同清理欠税和实行联签制度;税款征收方面,实行地税委托国税在代开发票环节代征地税相关税费,联合与纳税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联合管理自开票纳税人;税收管理方面,联合开展房地产一体化管理,联合管理非正常户,联合清理欠税;涉税信息共享方面,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双方税费信息,共享定期定额户信息,共享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共享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信息。通过深度合作,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堵塞征管漏洞,防范执法风险。

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税

以县地方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为主导,以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深入落实《山东省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营改增后的新形势,重新研究制定涉税信息指标体系,明确各涉税部门报送义务及规则,确保信息采集完整、准确、有效;开展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应用和反馈,有针对性地强化税收征管。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报请领导小组开展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多部门参与的集中整治工作。强化督查问责,争取将税收保障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范围,充分发挥“政府依法管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相关单位协税护税”税收保障机制作用。

突出纳税信用诚信导向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通过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落实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实行国地税合作评价纳税信用,实现对同一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一致,同步动态管理。重点做好A、D两级纳税信用的评价,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和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直接判为D级,对其加强纳税评估,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对A级纳税人落实税务机关以及与相关部门联合实施的在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激励措施。规范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的调整、备案,对纳税信用评价状态发生变化的纳税人,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通知、提醒,并视纳税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采取相应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加强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的联动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发挥稽查打击职能

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现收入性稽查向打击性稽查的转变,“内促征管、外慑偷漏”。按照总局《稽查工作规程》,规范执行稽查程序,提高电子查账应用能力。加强稽查的广度和深度,对案件查深、查细、查透,一查到底。加大处罚力度,对偷税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重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违法案件宣传力度,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现黑名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增加税收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以查促管,定期召开征、管、查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查处情况,沟通征管和稽查中存在的个性、共性以及争议性问题。对检查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稽查建议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加强管理,将部分重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来督促管理。

四、强化措施确保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将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县局成立戴恩东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整体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力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细化任务分工

各科室、各单位按照全面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以及牵头科室、配合单位,牵头科室根据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负责督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全力推进落实

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意识,抓住重点,及时沟通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工作。有重点的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对任务落实进度和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导、年末有考核,不断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是事关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期任务,系统上下要按照意见要求,勇于承担,积极落实。通过阶段性努力,使我局征管基础更加稳固,税收控管更加有效,税收保障更加有力,为全力组织税收收入打造坚实基础,为推动梁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1.梁山县地税局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梁山县地税局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印发

附件1

梁山县地税局

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恩东 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冯允亮 县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贾朝云 县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章宣 县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胡旭东 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

赵 祥 县地税局法规税政科科长

闫 华 县地税局征管科副科长

刘瑞亭 县地税局税源管理科科长

石 林 县地税局收入科科长

张 军 县地税局人事科科长

乔 云 县地税局监察室主任

宋忠和 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

管 伟 县地税局绩效办主任

孙 建 县地税局信息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税政科,冯允亮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