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太仓外贸进出口增幅居全省前列

发布日期:2019.03.01

一、制定过程

我市获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工作开展,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2000万元市级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服务外包基地建设、项目引进、专利和技术出口、公共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国际认证、国际市场开拓、技术研发、金融创新等的支持力度。

为深入做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贸易企业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威海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我市重点服务型企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会同市财政局分别确定了服务贸易出口、国际认证和重点企业认定、生产性服务进口、设立研发和检测中心、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同时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地区差别、企业类型等因素制定本办法。

9月14日,《办法》第一稿成形。之后与市财政局反复商讨,先后易稿10余次,最终形成《威海市鼓励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暂行办法》最终稿。10月11日,市商务局以威商务财字〔2016〕19号文件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支持范围和资金安排原则、申报程序和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六部分组成。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申报原则、管理责任等内容。“支持范围和资金安排原则”部分分别对支持范围、支持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详细阐述。“拨付程序”部分严格规范了扶持资金的申报材料审核、资金分配、资金下拨。“监督管理”部分明确了扶持资金受审计、监察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