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经开区10个产业项目集中签约

发布日期:2020.03.30

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产城互动、三生共融”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实体经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培育和发展一批产业规模优势明显、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龙头骨干企业,全面提升我区制造业的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制造业强区建设,引领全区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促进工业新旧动能转换三年发展(2018—2020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发展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抓手,着力推动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工业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以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大力实施工业三年倍增“442”计划,即重点发展四大优势产业集群,科学实施四大工程,力争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税两项指标翻一番。

——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力争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税增长1倍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量达到380亿元,利税达到30亿元;全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额实现年平均增速15%以上。(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金融办公室、碳纤维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到2020年,形成一批行业领军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突破40家,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超过120家。(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金融办公室、碳纤维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依托优势行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竞争优势。力争到2020年,全区各类创新平台总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加50%以上,R&D比重再提高0.5个百分点,科技人才在“质”和“量”上实现显著提升,为企业长远发展蓄足“续航力”和“内驱力”。(牵头单位:区科技金融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经济发展局、工业与信息化局)

——质量品牌提升成效显著。力争三年内新增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或提名奖1个,威海市市长质量奖1个,山东名牌8个,中国驰名商标2枚,中国地理标志商标4枚;新增国家级标准化试点1个,省级标准化试点2个,新修订各类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0个,企业的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绿色工业加快推进。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行绿色制造模式,加快工业绿色改造升级,促进工业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工业企业单位能耗不断下降,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3%。(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发展四大优势产业集群

以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为目标,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上下游配套,发挥产业集聚效应,重点发展新材料及制品、智能制造及运输设备、新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四大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金融办公室、碳纤维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1.新材料及制品产业集群。加快打造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新材料及制品产业集群,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速发展。以碳纤维产业园为依托,发挥碳纤维制备及工程化国家工程实验室、省碳纤维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优势,推进碳纤维在航空航天、交通运输、文体休闲等领域开发应用。推进前沿新材料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一步拓宽新材料及制品产业链条,力争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2.智能制造及运输设备产业集群。坚持走“高端、智能、节能”的路线,深入推动“两化”融合,突出发展智能制造,打造小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示范基地;大力实施“三化”发展战略,推进轮胎生产“智能化”、专用车生产“特种化”、零配件生产“专精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亿元。

3.新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集群。依托威高生物科技产业园,以高端医疗器械为主导,以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等产品为重点,借助威高骨干企业带动,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靠大联强,采用兼并、联合、扩建等多种方式,推进产业规模化发展、品牌化经营,促进我区新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优成势,力争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做优做强的目标,完善发展环境,加强优势资源整合和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链高端环节,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力争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

(二)科学实施四大工程

1.骨干企业膨胀工程。积极搭建资源对接平台,鼓励龙头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增强骨干企业综合竞争力。大力弘扬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引导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打造一批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及瞪羚企业。启动智能制造示范带动提升工程,发挥示范企业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关键环节,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助力我区制造业提档升级,引领经济发展新跨越,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金融办公室、碳纤维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规模以上企业扩容工程。对升规潜力大的工业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在融资担保、资金扶持、辅导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为工业企业的孕育和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土壤和体制环境。实行“小升规”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区领导干部联系重点小微企业制度,把“小升规”工作从阶段性工作向长期性、常规性工作转变,促进中小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统计处;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金融办公室、碳纤维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3.创新要素助力工程。持续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以技术创新中心为骨干的行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山大—斯威本先进制造业联合研究中心、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等特色创新平台建设,探索市场化运行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平台的示范引领、智力支持和资源整合等作用。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等“北斗七星”的协同作用,深化与高校院所的全方位合作,加快推进产学研各方在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创新基金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关键核心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继续加大人才、人才团队的引进力度,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引智发展”激活新动能。(牵头单位:区科技金融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经济发展局、工业与信息化局)

4.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把企业家素质提升作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之一,加大对企业优秀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企业家引领发展的素质和本领。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的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开办企业家沙龙和开展“请进来”“走出去”开拓视野等方式,为企业家相互借鉴、共同成长搭建平台,为企业家接受更大规模、更高层级培训提供机会,让企业家能够用更广的视野、更科学的理念、更坚定的决心,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工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工业与信息化局、科技金融办公室)

三、扶持政策

(一)提质增效奖励

1.对于2020年年底前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翻番的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20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亿元(含)—5亿元、5000万元(含)—1亿元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50万元、75万元、25万元、10万元。每翻一番奖补一次。(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各镇〔办〕)

2.对于2017年实缴税金超过300万元,在2020年年底前纳税翻番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当年较2017年新增地方贡献50%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税务局,各镇〔办〕)

3.对2017年年底前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2018年至2020年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5000万元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50万元、75万元、25万元、10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4.对首次列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5.对入选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范围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入选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范围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入选全国中小企业“隐形冠军”范围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以集团申报第1、2、3条奖励资金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另行确定奖励方案。

同时符合第1、2条两项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按单项支持额度最高的执行。

(二)技改投资奖励

1.对当年列入市政府技改政策扶持的重点项目,按1:1比例配套区级补助,单个企业区级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2.对使用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的企业实施的“机器换人”项目,且当年采购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金额在1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之间(以设备购置发票为准),按年度设备购置款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对在有较大危险性生产环节、有毒有害生产环节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的企业,按设备购置款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3.对承担国家、省智能制造示范和智能制造专项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的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三)创新平台奖励

1.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科技金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办〕)

2.对新认定的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等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工业与信息化局、科技金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办〕)

(四)品牌质量奖励

1.对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5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中国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每新增1件国际注册商标,给予1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2.对获得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全国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国际自主品牌、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3.对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2.5万元、7.5万元的奖励;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或试点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的奖励;对主持制定、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4.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电子商务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五)节能减排奖励

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等节能诊断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区工业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与信息化局、科技金融办公室、统计处、碳纤维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税务局,各镇〔办〕)

(二)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区党工委、管委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决策部署,做好相关政策的集中报道和深入解读,凝聚共识,营造举全区之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区宣传文化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与信息化局、科技金融办公室、统计处、碳纤维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税务局,各镇〔办〕)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价,对发现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相关责任单位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与信息化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科技金融办公室、统计处、税务局,各镇〔办〕)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按单项支持额度最高的政策执行。各项奖励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区级相关政策,凡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意见执行;上级政策有重大调整或有专门规定的,予以相应调整或执行相关规定。

中共威海市委临港区工委威海临港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